慈善資金的代價

公共資金的投資科學研究,是上世紀二次戰後蓬勃而起,近年民間經費支持科研趨勢日增,亦應注意其負面影響。

由於大專院校來自公務機構的經費不斷萎縮,民間及慈善團體日益受到要求,以財務支持學術研究。這些經費雖然受到歡迎,但慈善單位與基金會鮮少負擔實驗室營運所有費用,只著重於支持科研計畫,卻忽視了建築工程、維護、水電費、人員薪資等開銷。因此大學應讓捐款人意識到研究的真實成本,並確保經費來源均衡,才可避免研究方向有所偏頗。

自十九世紀起,民間基金會即是科學贊助要角,舉例來說,一九四○年代中期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開始撥款給外來研究之前,美國超過四分之一的醫學研究財源,都是向慈善組織籌措,後來官方預算擴張,基金會與慈善團體占經費比例逐年下滑,到二○○七年已低於百分之四。

後來情勢翻轉,受到比爾蓋茲等富豪個人作為影響,非營利組織的貢獻比例全球都在提高,慈善組織目前平均占歐洲研究經費約百分之六點五,多數歐洲國家比例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,英國則近百分之十,我所任職的瑞士洛桑聯邦科技研究院,過去十年間民間贊助比例增加了三倍,從百分之三增至百分之九。

生物醫學獲益最多,英國情況尤其顯著,包括惠康信託在內,二○○九年英國生醫研究經費中慈善團體占了四成。

相較於財務貢獻比例,民間機構對研究方向卻有極大的影響力,因為民間經費決行速度較快,對於亟需填補經費缺口的主持研究員幫助很大,可是如此挹注的經費,卻可能讓整體研究轉往單一方向。

為了確保成果、達成目標,慈善團體大多不願投資長期研究計畫,只專注於符合組織宗旨的狹隘研究內容,由於「慈善創投」在一九九○年代蓬勃發展,受到企業家個人的偏好影響,幾項研究速度加快許多,包括愛滋病、瘧疾與肺結核等傳染病、癌症、以及如帕金森氏症等神經退化性疾病。

慈善機構經表明,所有投資金額都必須用於尋找解藥,故不願花費於大學管理成本之中,換言之,各個學術機構若有許多民間贊助計畫,等於因成功而受罰,為了支付更高的研究設備成本,大學可能得壓縮教育資源,或削減慈善資助較少,如物理、化學、工程等的「昂貴學科」,。

民間團體不應挾持大學資源,應該負擔維持研究機構永續的部分開銷,故各大學應計算研究活動的所有成本,讓外界瞭解,才能使研究容易開展,因為多數慈善單位均為跨國運作,這些管理成本應有世界統一標準。

美國等部分國家已在進行相關會計工作,但歐洲多數為公立大學,故對於管理成本概念並不熟悉,不過因應歐洲獎助制度的要求,部分歐洲學校也開始計算各項費用。

管理成本依領域與國家有別。美國有些大學將主要研究員薪資也包含其中,故管理成本介於獎助金的四成至七成之間,不過歐洲的管理經費通常偏低,例如在二○○八年,瑞士國會同意補助各大學管理成本,每項獲瑞士國家科學基金會審查通過的專案,可將一成獎助金用於人事管理開銷;「第七架構計畫」與「歐洲研究委員會」則明定,管理成本最高不得超過獎助金的兩成,這個比例明顯不足,應該提高。

大學也該管理各項贊助來源,採用透明的成本會計機制,負責募款的人士也應將管理成本考量在內,學術機構也必須避免挪用教育資源至研究上。

不過追根究柢,大學也不該仰賴短期經費,支付設備、教職員薪資等基礎費用,若要長期生存,就得維持合理的政府經費比例,大學同時肩負教育與長期基礎研究職責,慈善單位則追求解決目前問題,真正的夥伴關係不該厚此薄彼,而是要兼顧並進。
(本文為二○一二年一月十九日《自然》雜誌專文。作者艾比榭(Patrick Aebischer)為瑞士洛桑聯邦科技研究院院長)。
【知識通訊評論月刊一一二期】2012.2.1